山东析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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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
一. 监测内容(点击第一条图文,向公众号发送截图,获取word版监测方案)
某县地表水水质、县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水、气)、城区及交通干线噪声质量等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1 地表水水质监测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根据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1.1.1 监测断面
哈尔腾河红崖子断面
1.1.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1)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具体监测项目见下表:
1.1.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监测网点布置
1.1.4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3)
表1-3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
1.1.5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1-4)
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全面至少监测4次,且需在各监测月份的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具体监测时段按下表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表1-4 监测时间及频次
1.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应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1.2.1 监测地点
XX县政府广场。
1.2.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监测指标及检测方法依据
1.2.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6)
表1-6 环境空气监测网点布置
1.2.4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7)
表1-7 环境空气采集方法及采集设备
1.2.5 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1-8)
表1-8 环境空气监测时间及频次
(点击第一条图文,向公众号发送截图,获取word版监测方案)
1.3 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监测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
1.3.1 监测对象
废气、废水
1.3.2 监测地点
废气监测点位于酒钢集团兴安民爆XX分公司;
废水监测点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
1.3.3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9)
废水监测指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具体监测项目如下表:
表1-9 废气废水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
1.3.4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10)
表1-10 废气、废水监测网点布置
注:废气:对重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要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去除效率。脱硫脱氮(硝)设施的进、出口均须布点监测。对于铅、汞、铬、砷镉等金属项目以及对本地环境安全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要加强监测。
废水:对于本地区重点COD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的进出口均需布点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进、出口均须监测污染物浓度和废水流量,并计算污染物去除效率。
1.3.5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11)
表1-11 废水、废气采集方法及采集设备
(点击第一条图文,向公众号发送截图,获取word版监测方案)
1.3.5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见表1-11、1-12)
废气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每次监测天数不少于5天,全年至少监测4次;
废水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全面至少监测4次。
表1-11 废气监测时间及频次
季度 | 监测时段 | 废气 | ||
选测时段 | 频次及天数 | 选测原因 | ||
第一季度 | 1月-3月 | 1/5 | ||
第二季度 | 4月-6月 | 1/5 | ||
第三季度 | 7月-9月 | 1/5 | ||
第四季度 | 10月-12月 | 1/5 |
对重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要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去除效率。对于铅、汞、铬、砷镉等金属项目以及对本地环境安全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要加强监测。
表1-12 废水监测时间及频次
1.4 噪声质量监测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1.4.1监测地点
城区及交通干线。
1.4.5监测指标、方法依据及监测设备(见表1-13)
表1-13 噪声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及监测设备
监测指标 | 指标要求 | 方法依据 | 监测设备 |
1.4.6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14)
表1-14 噪声监测网点布置
二. 质量保证要求
2.1 水质环境质量监测
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及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水质监测各环节质量保证如下:
2.1.1现场监测及样品采集
在监测现场采集的、用于实验分析的水质样品必须能够真实反映采样地点水质状况。
采样前确定样品采集位点布置、采集深度(使得所取样品均匀且具有代表性)、选择合适材质的样品容器(盛装样品前认真洗涤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2~3次)。
凡需要过滤、萃取的样品,采样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然后再加固定液进行固定并置于低温条件下保存。通常条件下,水样的保存温度为4℃。
pH、溶解氧、COD、营养盐等随时间变化剧烈的测定项目,应在现场完成测定。
做好样品采集的现场记录,必须保证样品的标识具有唯一性。2.1.2样品的接受和流转
样品运抵实验室后,样品接收人员要认真检查样品的状态,按照本公司的质量体系要求做好样品的交接手续。
样品接收人员要按照质控程序将样品分发给各测定项目的分析人员,分析人员领到样品后要在样品流转卡上签名。
2.1.3样品分析测定
进行正式的分析测定前,分析仪器应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预热。保证实验室的环境条件符合仪器运行对环境的要求。
使用国家环境监测中心统一制备发放的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各分析方法的分析空白应符合《环境监测规范》规定的该方法的检出限。
要根据样品和测定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在样品的预处理和分析过程中采取恰当措施避免样品沾污和样品的交叉污染。
样品分析过程中要采用内控样分析的手段,对分析过程的受控状态进行自检。水质样品可采用平行样、加标样分析等控制手段。一次分析至少要有一个内控样。样品数量较大时,每测定20个样品,必须进行一个内控样分析。
清楚记录整个分析的过程数据,包括校准过程和测定过程的信息、含量、结果等。
内控样测定数据要和样品测定数据一同记录在样品分析报表中。并根据内控样测定结果如实评价分析过程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2.1.4实验室分析测定数据的审核
每个实验室分析人员在提交自己的分析测试数据之前,都要首先对自己的分析数据进行复合检查。各分析人员在将自己的分析数据上报到公司质控室前,要先行审核自己的内部质量保证和控制情况。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是否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监测任务所要求的全部样品的分析测定,不准有样品丢失或漏测现象发生;
每批监测样品的分析测定,是否都合理地配备了内控样的分析测定;对整个分析过程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进行判断评价;
每个测定数据或参数是否都处于它们各自合理、适当的范围内;
标准校准数据和内控样分析测定数据是否处在方法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分析测定数据记录的文本格式和数据格式是否正确;记录数据报表应该有测试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字。
要求每个分析人员都应由专职质控人员审核全部监测分析数据,并根据审核情况撰写数据审核报告。
如果全部监测分析数据经审核后发现只有少量、明显的错误,质控人员可以在通过监测分析人员确认的情况下进行改正。如果审核中发现数据的错误很多,或错误不容易实施改正,质控人员要将需要进行更改的内容列出清单,连同数据一起返回具体的分析测试人员,要求其查找错误的原因并进行改正。质控人员要对改正后提交上来的数据和记录文件再一次进行检查。同时,应将整个审核过程如实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作为监测分析数据追溯资料的一部分。经过审核后的监测数据报表和数据审核过程记录资料要有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的签名,然后一并上报质控室。
2.1.5原始记录或电子记录的保存
与监测相关的所有原始记录及电子记录均需存档,以备后期查找,此外,未经委托人同意公司人员不得将记录内容及相关信息透露给与其无关的客户。
2.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指南》的有关要求;具体质量保证如下:
2.2.1现场监测及样品采集
具体描述空气采集注意事项(包括如何均匀取有代表性的样,怎样设点可以减小误差,采样技术方面具体该怎么做,具有特殊监测因子该如何处置样品)
2.2.2样品的接受和流转(同2.1.2)
2.2.3样品分析测定(同2.1.3)
2.2.4实验室分析测定数据的审核(同2.1.4)
2.4 重点污染源监测
2.4.1废气监测
2.4.1.1现场监测及样品采集
具体描述
(点击第一条图文,向公众号发送截图,获取word版监测方案)
2.4.1.2样品的接受和流转(同2.1.2)
2.4.1.3样品分析测定(同2.1.3)
2.4.1.4实验室分析测定数据的审核(同2.1.4)
2.4.1废水监测
2.4.2.1现场监测及样品采集
具体描述
2.4.2.2样品的接受和流转(同2.1.2)
2.4.2.3样品分析测定(同2.1.3)
2.4.2.4实验室分析测定数据的审核(同2.1.4)
3 工期保证措施
市XX县环保局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作业周期为2016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确保监测任务的有序进行,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保证。具体监测进度皆按下表进行(特殊情况除外)(见表3-1)
3.1组织措施的保证
确立专门的服务小组,管理利用好项目资金,保证各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可监测项进行相关溶液试剂、仪器设备的核查,所有与监测相关的溶液时间均需有合格证并符合监测所需纯度及等级,仪器设备均须有合格证及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对于不可监测项做好后期分包工作,选择有国家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必须确保其提供的监测结果具有可靠性。
成立专业的采样及监测小组。分配好各小组工作,调动其积极性,责任心,以保证各组能按时高效完成计划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3.2技术措施的保证
针对本次监测任务,编写有效、实用、可行的监测方案。发挥本公司监测人员一流的监测素质,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操作准确无误,各项目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表3-1 监测进度计划表
季度 | 监测 时段 | 环境条件监控 | 监测 项目 | 监测报告上报时间 | 甲方 监督人 | 乙方 负责人 |
第一季度 | 地表水 | |||||
环境空气 | ||||||
废气 | ||||||
废水 | ||||||
噪声 | ||||||
第二季度 | 地表水 | |||||
环境空气 | ||||||
废气 | ||||||
废水 | ||||||
噪声 | ||||||
第三季度 | 地表水 | |||||
环境空气 | ||||||
废气 | ||||||
废水 | ||||||
噪声 | ||||||
第四季度 | 地表水 | |||||
环境空气 | ||||||
废气 | ||||||
废水 | ||||||
噪声 |